现在是:
 设为首页   加入收藏
 
 首页 | 中心介绍 | 中心新闻 | 研究团队 | 行业动态 | 研究项目 | 人才培养 | 对外科技服务 | 下载专区 
-更多-
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陕西师范大学科技处
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学院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行业动态>>正文
 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》今年6月23日起实施
2017-02-20 14:51 糖酒快讯 
    食品安全一直重大的民生事件,事关生产、销售、流通等多个环节,也与各项食品标准相关。日前,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》,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国食用酒精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。
 
  2017年1月9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畜、禽产品》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》正式发布。当时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要求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》被列为“通过制定、修订标准技术内容形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”中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》是我国第一次制订食用酒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、中国酒业协会酒精分会负责制订。该标准的制订和实施,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国食用酒精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。
 
  标准再一次明确了食用酒精的定义:以谷物、薯类、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,经发酵、蒸馏精制而成的,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。标准明确,该标准代替GB10343—2008《食用酒精》中的部分指标,GB10343—2008《食用酒精》中涉及到该标准的指标以该标准为准。这些指标是食用酒精产品食品安全方面的准入指标,同时也是食用酒精质量水平的重要指标。这几个指标分别是:酒精度≥95.0,醛/≤30,甲醇/≤150,这三个指标和现行的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普通级理化要求指标一致。氰化物 /≤5,也和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理化要求指标一致。污染物限量方面,铅/指标为 1.0,比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理化要求指标≤1 mg/L要更加严格。
关闭窗口
中心简介 | 陕西师范大学食品... | 联系我们

陕西省果蔬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  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格物楼A座
电话:029-85310409  邮编:710062